通書六十事:黃曆宜忌裡的每一項是什麼意思
黃曆上的「納采問名」「安床」「破土」「啟攢」是什麼意思?依《欽定協紀辨方書》列出通書選擇六十事的全部名目,逐項用白話說明。
六十事的由來
黃曆上「宜」「忌」後面列的「祭祀」「納采」「安床」等,是固定的一組事項。《欽定協紀辨方書》卷十一說明,清代《大清會典》所載的「御用六十七事」「民用三十七事」與通書所載的「選擇六十事」,書中合編為一,在每件事下面分列宜忌:
大清會典載萬年書御用六十七事民用三十七事通書載選擇六十事今以次合為一編而分列宜忌於事下依事之次第察其所宜忌之日而分註之則輕重去取可辨矣
——《欽定協紀辨方書》卷十一
民間黃曆通行的是「通書選擇六十事」,本站每天的宜忌也按這些事項注出。書中在這一標題下實際列出五十八個名目,下面依書中次序逐項說明。
六十事釋義
以下釋義為本站整理,用現代白話說明各項的大意;書中只列事名,沒有逐項解釋。
| 事項 | 大意 |
|---|---|
| 祭祀 | 祭拜祖先、神明 |
| 祈福 | 向神明祈求福佑 |
| 求嗣 | 祈求子嗣 |
| 上冊受封 | 接受冊封(原為朝廷禮儀) |
| 上表章 | 向朝廷呈遞奏章,今多借指遞交重要文書 |
| 襲爵受封 | 承襲爵位、接受封賞(原為朝廷禮儀) |
| 會親友 | 拜會親戚朋友、宴請聚會 |
| 入學 | 入學、拜師、開始學業 |
| 冠帶 | 冠禮,即古時的成年禮 |
| 出行 | 外出遠行 |
| 上官赴任 | 官員上任,今多借指就職、到任 |
| 臨政親民 | 官員處理政務、接見百姓 |
| 結婚姻 | 議定婚事 |
| 納采問名 | 訂婚的禮節:男方送聘禮、詢問女方姓名八字 |
| 嫁娶 | 迎娶、出嫁,即舉行婚禮 |
| 進人口 | 家中添人,如收養子女、僱用人手 |
| 移徙 | 搬家、遷居 |
| 遠回 | 遠行歸來 |
| 安床 | 安放床鋪,常用於新婚或新居 |
| 解除 | 掃除屋宇、解除災厄 |
| 沐浴 | 沐浴潔身 |
| 剃頭 | 理髮,常指嬰兒剃胎髮 |
| 整手足甲 | 修剪手腳指甲 |
| 求醫療病 | 求醫、治病 |
| 療目 | 治療眼疾 |
| 針刺 | 針灸 |
| 裁衣 | 裁製衣服 |
| 築堤防 | 修築堤壩 |
| 修造動土 | 修建房屋、動土施工 |
| 豎柱上梁 | 豎立房柱、安放大梁 |
| 修倉庫 | 修理倉庫 |
| 鼓鑄 | 冶煉、鑄造金屬 |
| 苫蓋 | 用草、席等覆蓋屋頂 |
| 經絡 | 紡織:絡絲、上機織布 |
| 醞釀 | 釀酒、造醬 |
| 開市 | 開業、開張營業 |
| 立券交易 | 訂立契約、進行買賣 |
| 納財 | 收進財物、收賬 |
| 開倉庫出貨財 | 開倉、出貨、付出財物 |
| 修置產室 | 佈置產房 |
| 開渠穿井 | 開挖溝渠、打井 |
| 安碓磑 | 安裝舂米的碓和石磨 |
| 補垣塞穴 | 修補牆垣、堵塞洞穴 |
| 掃舍宇 | 打掃房屋 |
| 修飾垣牆 | 粉刷、修飾牆壁 |
| 平治道塗 | 修整道路 |
| 破屋壞垣 | 拆除房屋、圍牆 |
| 伐木 | 砍伐樹木 |
| 捕捉 | 捕捉禽獸、緝拿 |
| 畋獵 | 打獵 |
| 取魚 | 捕魚 |
| 乘船渡水 | 乘船、渡河 |
| 栽種 | 種植 |
| 牧養 | 放牧、飼養牲畜 |
| 納畜 | 買進或收養牲畜 |
| 破土 | 為安葬而開挖墓穴 |
| 安葬 | 下葬 |
| 啟攢 | 開啟墳墓、取出遺骨遷葬 |
幾組容易混淆的事項
- 修造動土與破土:修造動土指建房施工;破土專指安葬時開挖墓穴。(本站整理)
- 結婚姻、納采問名與嫁娶:結婚姻是議定婚事,納采問名是訂婚禮節,嫁娶才是舉行婚禮。要選婚禮的日子,看「嫁娶」。(本站整理)
- 移徙與入宅:通書六十事中沒有「入宅」,搬家看「移徙」。(本站整理)
本文的引文均出自《欽定協紀辨方書》,並已與原書核對;其餘說明為本站整理。